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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侯志丹持有不动产权证依生效法律文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9  

作废公告

 依据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2023)鲁1103执恢178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2023)鲁1103执恢17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振八街38号1单元2001室登记至刘晓晓名下,侯志丹持有的《不动产权证》(证号:辽(2019)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34388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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