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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同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土地使用权证依生效法律文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1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法院(2023)辽0682执恢25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法院(2023)辽0682执恢255号执行裁定书,将以下房屋登记至正时达表业(丹东)有限公名下,明细如下:丹东同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坐落在同兴镇变电村,地号为30096,土地使用权证号:丹东国有(2007)字第063030096号;丹东同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坐落在同兴镇变电村,地号为30095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丹东国有(2007)字第063030095号;共计2处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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