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法院(2023)辽0682执恢25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法院(2023)辽0682执恢255号执行裁定书,将以下房屋登记至正时达表业(丹东)有限公名下,明细如下:丹东同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坐落在同兴镇变电村,地号为30096,土地使用权证号:丹东国有(2007)字第063030096号;丹东同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坐落在同兴镇变电村,地号为30095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丹东国有(2007)字第063030095号;共计2处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