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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健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依生效法律文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1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2)辽0603执恢247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2)辽0603执恢24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振兴区滨江中路112号3单元1106室登记至王雪娇名下,李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3116800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9月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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