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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至成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依法律文书声明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7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辽0624执248号、辽0624执恢100号之二、辽0624执1115号、辽0624执318号、辽0624执31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辽0624执248号、辽0624执恢100号之二、辽0624执1115号、辽0624执318号、辽0624执319号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元宝区崇建小区1号,元宝区崇建小区11号楼,元宝区锦山大街110-1号,登记至辽宁宽甸农村商业银行名下,辽宁至成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0070506711号、2009082507611号、2011062049811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7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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