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网上公告 > 证书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徐明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依法律文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8  

作废公告
 

 依据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22)京04执恢12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22)京04执恢124号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中央大道22-2号1单元1801室登记至陈卓名下徐明持有的《不动产权证》(证号:辽(2018)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51796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5月18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