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网上公告 > 证书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崔文龙、王华持有的预告登记证明依生效的法律文书声明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2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3执221之二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南路16-4号2单元1104室预告登记注销,崔文龙、王华持有的《预告登记证明》(证号:046073)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2月22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