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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汤丽洁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9  

作废公告

 

 依据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0)辽0603执字第1305号执行裁定书和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0)辽0603执字第130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桃源街12号楼A区28号网点的房屋登记至梁忠苓名下,汤丽洁持有上述房屋《不动产权证》(证号:辽(2019)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55320号)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上述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0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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