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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丹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03-28  

遗失声明

       丹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珍珠街99-5号1单元701室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辽(2023)丹东市不动产登记证明第0052557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丹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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