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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持有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03-27  

遗失声明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金泉工业区4BL-20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辽(2018)丹东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492号)声明作废。


                  

声明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
2024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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