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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于丽梅遗失声明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8  

撤销于丽梅遗失声明的公告

   于丽梅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果园沟路33号4单元406室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辽(2017)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27188号)于2023年11月20日办理遗失声明作废。现因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已找到,产权人申请撤销上述遗失声明。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丽梅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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