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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绍刚、刘红霞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3-11-24  

遗失声明

       王绍刚、刘红霞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太平湾水电六局41号楼1单元101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08111645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王绍刚、刘红霞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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