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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永刚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3-11-21  

遗失声明

       张永刚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汤池镇接梨树村缸窑组的房屋所有权证(村房字第002254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张永刚、潘淑娥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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