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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明丽、张寿强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3-10-25  

遗失声明

      陈明丽、张寿强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水源路13号607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1205090251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 陈明丽、张寿强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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