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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崔国栋、孙桂兰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4-12  
    

遗失声明

 崔国栋、孙桂兰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福春西四委77#5单元610号的房屋所有权证(99132152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崔国栋、孙桂兰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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