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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芳持有不动产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4-07  
       

遗失声明

 王芳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街240号918室的不动产权证(辽(2018)丹东市不动产权0052020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芳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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