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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于道欢持有不动产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3-24  
 

遗失声明

于道欢持有的,坐落在振安区东泰街财专小区11号楼2单元105室的不动产权证(辽(2017)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09804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道欢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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