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网上公告 > 遗失声明
关于姜安萍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3-17  
  

遗失声明

 姜安萍有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山上街于家小区33-1号楼5号的房屋所有权证(2001109046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姜安萍
2021年3月17日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