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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作天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2-25  
 

遗失声明

 王作天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国瑞路18号701室、元宝区九江街1号1003室的受理凭证(202011060243、202011060237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作天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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