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网上公告 > 遗失声明
关于陈喜胜持有的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2-04  
 

遗失声明

 陈喜胜有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九江街17号2单元905室的受理凭证(202101050066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喜胜
2021年2月4日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