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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顾长平、吴爱军持有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1-26  
   

遗失声明

 顾长平、吴爱军有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金水街1-22号3单元606室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辽(2019)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07572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顾长平、吴爱军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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