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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莹莹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1-21  
  

遗失声明

 陈莹莹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经山街143-3号205室的受理凭证(202101120024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莹莹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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