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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清持有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1-20  
   

遗失声明

 周清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红房二街93-13号的房屋所有权证(20100504071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清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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