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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艺铭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1-19  
  

遗失声明

 唐艺铭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国安路10号1单元1301室的受理凭证(202012180093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艺铭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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