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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孙祖强持有的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1-14  
 

遗失声明

 孙祖强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水源路115号3单元510室的受理凭证(202101060044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祖强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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