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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晓妹持有的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1-11  
 

遗失声明

 王晓妹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瓦房街1421号1单元401室的受理凭证(202012280166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晓妹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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