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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宋维生生前、于敏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1-06  
 

遗失声明

 宋维生生前、于敏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胜利街314号1单元603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1106230331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成玉、于敏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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