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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辉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0-12-02  
 

遗失声明

 王辉有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新柳街11组3号1单元301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1401060911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辉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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