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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金海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0-12-31  
 

遗失声明

 辽宁金海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站前西街26-29号105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1309173091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辽宁金海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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