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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郝明、王晓慧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0-12-31  
 

遗失声明

 郝明、王晓慧有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学院东街17-22号3单元606室的预告登记证(201606010089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郝明、王晓慧
2020年1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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