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刘和明、王玉琴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经山街249号2单元306室的不动产权证(辽(2018)丹东市不动产权证第0021699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和明、王玉琴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