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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柏昌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0-12-02  
   

遗失声明

 刘柏昌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月亮岛大街8-2号601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16083001571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柏昌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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