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网上公告 > 遗失声明
关于曹霞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0-12-02  
   

遗失声明

 曹霞有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江城大街205号1单元1605室的受理凭证(202011200219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曹霞
2020年12月2日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