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蔡振宇、王丽群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157号904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15072901901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蔡振宇、王丽群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