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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晓东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0-10-30  
 

遗失声明

 张晓东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20-6-6号的房屋所有权证(2008153065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晓东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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