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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宁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0-10-30  
 

遗失声明

 李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街333-35号1单元2601室的受理凭证(202010210154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宁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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