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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树刚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0-10-28  
 

遗失声明

 郑树刚有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沙河镇73-6号2单元803室的受理凭证(201709140050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树刚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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