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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凯峰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0-10-26  
 

遗失声明

 王凯峰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振八街二中小区1号楼303室的受理凭证(202010160340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凯峰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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