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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鸿博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0-10-26  
 

遗失声明

 张鸿博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国桢路78号2单元104室的受理凭证(202010160326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鸿博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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