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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禹持有不动产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0-10-21  
  

遗失声明

 王禹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五经街13号1单元402室的不动产权证(辽(2020)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14975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禹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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