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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书铭、李琨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0-10-09  
 

遗失声明

张书铭、李琨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珍珠街265号108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16010501221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书铭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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