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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春萍、冷传仲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0-09-29  

遗失声明

刘春萍、冷传仲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九纬路84号楼3-14室的房屋所有权证(98123889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春萍、冷传仲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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