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网上公告 > 遗失声明
关于张晓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0-09-07  
 

遗失声明

张晓强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裕丰西街3号612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14032508611)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晓强
2020年9月7日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