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徐绍志、卢红梅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楼房镇梨树沟村六组的房屋所有权证(辽丹房权证振安区字第22001954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绍志、卢红梅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