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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绍志、卢红梅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0-08-28  
 

遗失声明

 徐绍志、卢红梅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楼房镇梨树沟村六组的房屋所有权证(辽丹房权证振安区字第22001954)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绍志、卢红梅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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