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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郭继业、于鑫持持有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0-08-28  
 

遗失声明

 郭继业、于鑫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科技街56号1单元1002室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辽(2017)丹东市不动产登记证明第0017974)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继业、于鑫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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