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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徐远超、刘晓英遗失声明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8  
 

徐远超、刘晓英坐落在振兴区立交新路7号1单元502室房屋,不动产权证(证号:辽(2019)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15926号)于2020年6月28日办理遗失声明作废。现因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已找到,产权人申请撤销上述遗失声明。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远超、刘晓英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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