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李英玉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铁矿路1-11号2单元阁楼4的不动产权证(辽(2019)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39026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李英玉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