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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20】丹东市114号
发布时间:2020-05-28  

遗失声明【2020】丹东市114号

遗失声明

  张丹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江城大街40号1008室的不动产权证(辽(2019)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38341)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丹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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