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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20】丹东市124号
发布时间:2020-06-09  

遗失声明【2020】丹东市124号

遗失声明

  程林、于丹丹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金汤街13号1013室的预告登记证(201608090220)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程林、于丹丹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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