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0】丹东市127号
遗失声明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力分中心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国桢路162号2单元203室的不动产权证明(辽(2017)丹东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544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力分中心
2020年6月8日
遗失声明【2020】丹东市127号
遗失声明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力分中心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国桢路162号2单元203室的不动产权证明(辽(2017)丹东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544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力分中心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