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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20】丹东市153号
发布时间:2020-06-19  

遗失声明【2020】丹东市153号

遗失声明

 张玉梅、郑锦安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街1单元333-36号502室的预告登记证(052553)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玉梅、郑锦安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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